团聚移民

加拿大现有三种主要团聚类别:
1. 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与直系亲属—配偶/夫妻(同性或异性)以及22岁以下的受抚养子女(未婚者无亲生受抚养子女)团聚: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有权与其居住在国外的配偶或夫妻以及22岁以下的受抚养子女团聚。
有时由于个人原因,人们先自己移民加拿大,而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仍位于境外。如果您宣称您的直系亲属为“非陪伴家属”,在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您有权与他们团聚。
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也可以与其他国籍的人士结婚/成为伴侣并希望带他们去加拿大。
为符合资格与您的妻子/丈夫/受抚养子女团聚,您应满足下列基本标准:
- 您应至少18岁;
- 您应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在加拿大居住的加拿大公民(存在若干在国外居住的加拿大公民的例外情况);
- 在大多数情况下,有资格与直系亲属团聚并无具体收入规定,但您无法获得福利。另一方面,如果您由于残疾问题而获得政府救助,您仍有资格与直系亲属团聚。
- 您必须承诺在团聚承诺期内为您的配偶/子女提供基本需求及财务支持。
加拿大结婚移民广义上来讲,是加拿大公民或者加拿大永久居民(担保人),可以担保其配偶、同居伴侣和子女(被担保人)移民加拿大。被担保人不需要学历,语言成绩和工作经验,只需要有充足证明为配偶关系即可。除了登记结婚以外,还有一种伴侣关系叫做“同居关系”、“普通法关系”,英文叫做“Common Law”,指两个人居住在同一个地方,并且互相为伴侣,但是并没有登记结婚,在这个情况下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亦可担保其伴侣。
加拿大配偶团聚是所有加拿大移民项目中最省钱、直接、简单快速的项目,对于申请方的要求极为简单,不要求学历,不要求工作经验,不要求语言能力,不要求资金证明,只要担保人具有担保资格并且能证明你们确实是配偶关系就基本可以移民成功。所以这类移民的成功率非常高。
最后值得提醒大家的是,整个夫妻团聚移民最大的挑战是:即使你符合所有的条件,移民官只要对婚姻的真实性有怀疑,就可以马上拒绝这个移民申请。要让移民官相信你们的恋情和婚姻的真实。很多时候是在辅助材料上下功夫的。既要有说服力,也要主线清晰,不要节外生枝。因此,选择对的移民团队非常重要,由我们专业审核各项资料,让您的申请之路事半功倍!
2.与父母及祖父母团聚:
Sponsored Parent or Grandparent,PGP)是加拿大团聚移民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赞助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移民到加拿大,享受加拿大福利。这对于长期分别两国的孩子与父母是很好的团聚机会,也能够很大程度上增加永久居民和公民的稳定。
您必须满足申请日期前3个纳税年度每年的收入要求。
举例而言,如果您于2020年申请,您应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满足收入要求。如果您于魁北克省居住,您必须满足申请日期前1个年度的收入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加拿大父母、祖父母团聚移民项目的名额有限,申请人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要求。此外,关于父母团聚移民,每年大家最关注的是政府采用哪种方式邀请申请,是抽签制还是先到先得制。而加拿大官方也是从公平性、公正性和效率性等多个方面进行考量,致力于选择适当的方式,以确保在公正公平的同时提高效率,从而满足广大申请人的需求。
3.与其他家庭成员团聚:
在若干情况下,您可能符合资格与您的兄弟姐妹、侄女、侄子、叔伯甚至与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士团聚。在这些情况下,人道主义和同情的考虑至关重要。
